各区分会、物业服务企业:
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房管局关于《落实“电视问政”整改承诺,加强居民小区物业企业监管实施方案》(武房发〔2014〕32号)的通知精神,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,提高服务质量,结合工作实践经验,现推出行业服务文明用语54条(详见附件)。请各区分会、物业服务企业在工作中认真推行,切实把热情服务、优质服务作为自觉行动,以展现我市物业服务行业良好形象。
附件:《物业服务文明用语》(示范文本)
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
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